物业起底
1. |
凶宅 |
曾经发生命案的单位,叫凶宅。遇上放盘价特别低的单位,就要留意该单位是否曾发生命案。土地注册处不会登记单位为凶宅,契约上也不会列明,买家只能向地产代理查询,或向附近居民及管理员打听。 此外,有些银行亦会将此类单位列入黑名单,此类单位向银行要求估价及申请按揭时,银行批出的按揭成数会很低,甚至年期很短。 | |
2. |
欠债"钉契″ |
卖家可能因欠下银行、财务公司、管理公司或其他私人债务而被债权人循法律途径追讨及冻结资产。在土地注册处登记该些事项,俗称"钉契″。基本上买家在签约前,必须委托律师或地产代理查册确定物业是否有钉契。置业者也可以在买卖合约中注明业主须清还债项及解除於土地注册处登记的钉契事项,至於订金方面,可交由卖方律师暂时托管直至确定该物业没有被钉契。 | |
3. |
违反建筑物条例"钉契″ |
应该查清楚该物业有否被政府以违反建筑条例而起诉, 例如:僭建物、斜坡维修等。 在查阅土地注册处登记时是可以看到的。置业者可跟卖方商讨先解决"钉契″,例如:拆掉僭建物、维修斜坡等,置业者坚持购贯,也应该将订金交由卖方律师暂时托管直至没有钉契。 | |
4. |
非法用途 |
如果物业曾经作非法用途,例如色情场所、非法赌档、制毒工场等,可在查阅土地注册处登记时发现。置业者应该小心考虑购买这类物业,因为将来可能受到滋扰及难以出租或出售。 | |
5. |
立案法团 |
要清楚该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是否正面对诉讼或潜在债务问题。因为买了该物业后,可能要跟其他业主一起分担这些责任。 |